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8〕11号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吉林市第十二届
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活动要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优秀文化方向。艺术节活动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弘扬中国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
(二)坚持校园文化特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的现象,把握艺术节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在整体推动艺术节活动的工作基础上,活动开展要以群体性为主,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打造艺术精品。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补充基层学校艺术作品指导能力,促进艺术节活动质量和水平的提高,确保多出艺术精品,展示学校美育改革成果。
四、活动项目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小学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中学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教研科研单位研究及管理人员。
六、活动安排
本届艺术节活动自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各学校开展艺术节活动,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第二阶段(2018年6月至7月):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组织集中艺术专场活动阶段,重点是加强学校之间、地区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第三阶段(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为参加全省及全国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重点是展示活动成果、引领方向。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等奖项。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奖励活动组织得力的县(市)区教育局和基层学校。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能够及时上报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优秀创作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
根据作品报送的质量,评出小学和中学节目、作品和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创作奖(本届艺术节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
根据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推荐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4.指导教师奖
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获指导教师奖。
5.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
根据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推荐,评选出活动组织得力的先进个人。
八、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力争多出精品作品,入选全省、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艺术节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接到通知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及早动手,重点打造,保证上报节目作品数量和质量的同时,杜绝功利化、时尚化、成人化的现象。
(三)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艺术节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艺术节活动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附件:1.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
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2.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实践工作坊方
案
3.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报送要求
4.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报送数量表
5.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报送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3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印发
附件1
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小学
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市、一县、一区、一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二)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三)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四)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
(六)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七)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八)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九)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
(十)区域学校美育考核评价机制构建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
(一)内容要求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5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3000字。
(二)格式要求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三)报送方式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按照规定数量推荐优秀案例报送《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需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优秀案例。
附件2
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
一、内容
工作坊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为主,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
二、参加对象和要求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加对象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工作坊以学校为单位,一个工作坊一个展示项目。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共8人,含学生6人,辅导教师2人。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必须参加。
三、展示办法
每个工作坊以标准展位为基础平台,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2米(高),每个展位为三面展板一面开放的格局,展位内包括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作品展示和学生现场展示不得超出展位范围。
四、工作坊报送
工作坊以申报材料方式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见附件)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
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的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需要在画展场地进行现场展示。
附件3
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
报送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节目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限定2-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报送方式。
1.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2.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二)报送数量。
报送数量根据各县(市)区和市直属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在校生人数确定(见附件4)。
(三)报送方式。
1、艺术表演节目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1日(市直学校和高新区、经开区学校),要求上报节目小样光盘和报送表,联系人:唐静13943251023,报送表电子版发邮箱:826498184@qq.com。
2、美术作品和工作坊报送时间为5月21日(市直学校和高新区、经开区学校),美术作品类需要报送数码照片和报送表,工作坊需要交报送表,联系人:安俊峰13196229908,电子版发邮箱279608330@qq.com。
3、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时间为5月21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需要报送案例申报书,联系人:辛晓宇15662155521,电子版发邮箱:175959228@qq.com。
4、艺术节活动总结、简报等文字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29日,联系人:周巍巍62048475 18543221020,电子版发邮箱:857413024@qq.com。
5、6月11日—22日为各县(市)区艺术专场和画展时间,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审人员现场评审。演出时间为1小时30分钟,场次顺序由抽签决定。
6、市直学校专场(含高新区、经开区)演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吉林市教育局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4
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
报送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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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艺术表演类节目(个) |
艺术作品(幅) |
工作坊 |
案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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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 |
要求 |
数量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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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营区 |
13 |
组织专场演出,其中至少包含戏剧类节目1个和朗诵节目1个。 小学和中学节目数量应依照6:4比例标准执行。 |
20 |
布置画展,同时展示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 参展作品应依照小学和中学数量6:4比例执行。 |
6 |
4-10 |
|
昌邑区 |
13 |
20 |
5 |
4-10 |
||
|
龙潭区 |
13 |
20 |
5 |
4-10 |
||
|
丰满区 |
13 |
20 |
5 |
4-10 |
||
|
永吉县 |
14 |
20 |
6 |
4-10 |
||
|
蛟河市 |
14 |
20 |
5 |
4-10 |
||
|
桦甸市 |
14 |
20 |
5 |
4-10 |
||
|
舒兰市 |
14 |
20 |
5 |
4-10 |
||
|
磐石市 |
14 |
20 |
10 |
4-10 |
||
|
高新区 |
2 |
参加市直专场演出,其中每个节目类型作品不超过1个。 |
5 |
上报作品数码照片参评,获奖作品参加市级展览。 |
1 |
1 |
|
经开区 |
1 |
5 |
1 |
1 |
||
|
市直学校 |
1-3 |
5 |
1 |
1 |
||
|
报送 截止时间 |
5月21日 |
5月21日 |
5月21日 |
|||
|
联系人 |
唐静13943251023 826498184@qq.com |
安俊峰13196229908 279608330@qq.com |
辛晓宇 15662155521 17595922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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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送内容 |
节目小样光盘 节目报送表 |
作品数码照片 报送表 |
报送表 |
案例申报书 |
||
注:1、艺术表演类节目数量参照辖区学生总数确定。
2、艺术工作坊展示数量根据国家级和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县相应增加。
附件5
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类节目报送表
|
序 号 |
单 位 |
组别 |
类别 |
节目名称 |
指导 教师 |
是否 创作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报送单位:
注:组别为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类别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
领队: 电话: 报送时间:
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美术作品报送表
报送单位:
|
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组别 |
类别 |
作品名称 |
指导教师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13 |
||||||
|
14 |
注:组别为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类别为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报1名。
联系人: 电话: 报送时间:
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
参展学校名称(填写全称) |
|
|
展示项目(限1项) |
|
|
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 |
|
|
设计思路、展示内容和特色描述:(不少于8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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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区设计方案:(可另附设计图稿) |
|
|
申报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电子邮箱:
吉林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
案例题目 |
|
|
报送单位 (填写全称) |
|
|
案例简介(限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
|
联系人(执笔人):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