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6〕10号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市属民办学校:
根据《吉林省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吉林市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吉林市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发
吉林市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四平市梨树县太平洋洗浴中心“2.15”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群死群伤和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安委会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校园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的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图书馆、餐饮中心(食堂)、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室)、报告厅(礼堂)、校(班)车、高层地下建筑、在建工程及装修改造工程、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等。
三、整治重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1.排查治理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
2.排查治理燃气管道、气瓶、锅炉、电梯和体育健身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3.排查治理体育课、课间、上下学、大型活动等时间段的监管隐患。
4.排查治理校舍、围墙等建筑物存在的建筑安全隐患。
(二)清理规范建设、使用行为。
1.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坚决予以停建,履行完消防手续,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后,方能恢复施工。
2.未按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擅自使用,并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三)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检查督促建立并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2.检查督促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检查督促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检查督促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至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相应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10日至4月30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所辖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的大检查,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进行自查自改,更新安全隐患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当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对重大事故隐患在建立台帐基础上,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如期整改到位。
(三)督查检查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教育行政部门在本级安委会组织的督查组统一带领下,对所辖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5月20日以后,根据自检自查和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分层次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认真梳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要深刻吸取四平市梨树县太平洋洗浴中心“2.15”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有效地推进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因思想重视不够,导致专项整治行动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提高整治效能。在抓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要兼顾好开学初期各项安全工作,在工作部署上统一安排,在人员力量上统一调度,力争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做到统筹兼顾,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三)加大宣传,广泛参与,提高安全意识。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加强情况综合和信息反馈。要认真做好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综合和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14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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