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6〕6号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2016 年第一季度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2016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委办发〔2016〕3号)要求,现将《吉林市2016年第一季度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教育局
2016年1月27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印发
吉林市2016 年第一季度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2016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委办发〔2016〕3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第一季度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全面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冬春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特点,积极预防事故发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逐项实施“歼灭战”,逐一整治销号,全力减少事故隐患存量,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节、“两会”重点时段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和全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平稳开局。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做好高中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春节前安全管理工作。各高中学校要加强放假前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宿舍管理,落实宿舍管理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学校值班、巡查制度,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和违规使用电器,严防堵塞或锁闭消防逃生通道。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要组织好督查检查,特别是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督查工作,必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对不能确保安全的必须先停业、后整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扎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寒假期间和开学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查找校舍、消防、交通和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抓紧时间对校园内有关设施进行更换和维护,积极整改隐患。对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放假期间,要禁止外来车辆和人员随意进入学校,禁止师生无故在学校逗留。
(三)积极做好寒假和“两会”期间值班值宿、信息报送工作。全市各地各校在寒假和“两会”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漏岗。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遇到特殊情况必须按信息报送制度规定及时上报信息,若情况紧急,可先以口头形式上报,再以书面形式续报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信息情况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活动。3月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全校师生上好“开学第一课”。要通过安全讲座、校园广播、升旗仪式、班(团、队)会、板报墙报、电子屏幕、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消防、交通、饮食等安全教育,同时进行预防桃花水、冰面行走、户外玩火等春季多发事故、预防校园暴力侵害、远离毒品和学生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3月上旬组织开展一次以火灾、地震等为背景的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组织一次管制刀具和违禁品的收缴工作。
(五)全力做好开学前后安全管理工作。2月下旬,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排查消防、校车、校园校舍等方面安全隐患,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可靠,确保校车符合技术标准。要安排专人每天检查校舍,及时清除楼顶冰溜子,掌握墙面损坏情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冰溜子、墙面脱落伤人。检查篮球架、足球门、广告牌等设施是否稳固。各农村学校要对学生上下学道路进行踏查,特别是校车行驶路线,凡不具备校车通行条件的,要及时报告,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有关方面整改隐患。要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及配电室等重点场所区域进行排查,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开学后,要及时更换学生“四个一”应急逃生备品,特别是住宿生必须保证人手一袋。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制定本单位一季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于1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
(二)专项整治阶段:1月下旬至3月中旬,宣传发动、学校自查自改和督导检查同步进行。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在春节前做好高中阶段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的督查检查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寒假和“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市教育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逐校检查,对县(市)区所属学校进行抽查。3月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安全教育不漏一人。要与当地消防、公安、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邀请专业人员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回头看”阶段:3月末,以上一阶段督查发现问题为导向,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大检查。主要检查学校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整治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忧患意识,狠抓学校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一季度历来是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极易发生火灾、交通等事故。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本次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此次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常态化重要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安排,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切实抓好大检查和“回头看”工作,深入整治安全隐患。要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大检查和“回头看”,督促学校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要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防范措施。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任何安全隐患施重拳、下猛药。对隐患排查走过场、治理不到位、监管责任和工作不落实的,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应急管理,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负责每月调度一次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的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并向市安委会专题报告。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康鹏飞,电话:62048175;电子邮箱:jljya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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