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发〔2015〕80号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中小学校2015 年冬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吉林市中小学校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3日
吉林市中小学校2015 年冬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电〔2015〕34号)要求,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一切力量,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加强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5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本地、本单位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
(二)实施阶段(11月1日至2016年全国两会闭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既定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一时不能整改的
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
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工作督查,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消防专项行动,确保安全。
(三)总结阶段(2016年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不足,研究建立完善提升学校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市教育局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工作内容
全面排查整治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火灾隐患,加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校园建筑和场所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立学校消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层层明确各类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健全完善消防档案。
3、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设有符合标准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使用性能保持良好状态,维护管理到位,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5、学生宿舍应指定专人管理,规范用火、用电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为学生配备“四个一”、缓降器等应急逃生自救器材。
6、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室内体育场等场所门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应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半月至少模拟启动一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8、校园建筑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疏散逃生自救、防火分隔等消防设备及设施完好有效。
9、校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在岗在位,值班操作人员具备资质且持证上岗,并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技能。
10、电气线路敷设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具备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确保电气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均达100%。
11、厨房的排烟罩应当每天擦拭一次,每月清洗一次,排烟管道应由专业公司每季度清洗一次。
12、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13、组织全体师生参加一次“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布置一份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家庭作业。
1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建立一支学校消防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二)消防安全技术方面
1、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2、建筑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3、建筑疏散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内不应设置踏步。
4、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等处应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5、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的标志,室内疏散通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6、厨房使用燃气灶具应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7、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且不应超过3层,当设置在其它建筑内时,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且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
1、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做到消防知识进教材、进课堂。
2、利用校园电视、广播、互联网、板报等媒体,高频次播发以消防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提示,发布大风天气预警通告和防火提示,普及火灾逃生自救基础知识,警示广大师生员工。
3、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全体师生参加的演练。
4、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教职工“三懂三会”等教育培训要求,保证所有人员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按师生人数、建筑面积合理组建消防安全救援小组,负责引导学生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及落实防火措施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对本地、本单位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综合研判,准确把握火灾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学校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工作联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全力消除火灾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同步开展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检查工作。
(三)严格进行奖惩。市教育局将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统筹推进工作开展,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从2015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告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康鹏飞,电话:62048175,邮箱地址:jljyaq@163.com。)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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