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吉市教办发〔2015〕11号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
印发《吉林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吉林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和《吉林市中小学校“阳光心育梦想工程”实施方案》,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系统化进程,依据国家和省相关工作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吉林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学校按指标
要求,全面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考核工作。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
吉林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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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评估细则 |
分值 |
评估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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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组织 领导 (10) |
B1 政策 落实 (2.0) |
C1 政策 落实 (2.0) |
1.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原则办学,在学校章程中体现心理健康教育理念。 |
0.5 |
汇报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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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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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有3年以上学校心育工作发展规划。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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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机构 建设 (3.0) |
C2 机构 建设 (3.0) |
1.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心育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
1.0 |
查阅资料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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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以主管校长为领导,专职心理老师、优秀班主任、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心育工作指导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并有会议纪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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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立以主管校长为领导,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成员的骨干教师队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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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制度 建设 (5.0) |
C3 制度 建设 (5.0) |
1.学校有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始终的工作制度及保障制度。 |
1.0 |
查阅资料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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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有心理辅导各功能室的管理制度,及使用工作记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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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有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制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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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设有心理危机事件干预方案、工作制度和档案材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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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条件 保障 (25) |
B4 队伍 建设 (10.0) |
C4 师资 配置 (2.0) |
1.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校学生数超过1000人的每1000人配一名专职教师;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师)。 |
1.0 |
查阅资料 座谈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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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学年段至少配备1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要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基本的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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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师资 待遇 (3.0) |
1.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 |
1.0 |
查阅资料 座谈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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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评优评比、各项待遇、包括职称评聘待遇不低于班主任。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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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 教师 培训 (3.0) |
1.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
1.0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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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每学期组织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不少于8课时。有培训计划、讲义、学习笔记和过程性材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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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学期专兼职心理老师参加市(区)级以上培训不少于4课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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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专业 发展 (2.0) |
1.每位专兼职心理教师每学期至少做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 |
1.0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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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每月至少组织1次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活动要有计划,有记录和过程性材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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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阵地 建设 (15.0) |
C8 活动 场所 (2.0) |
1.有专用心理辅导场所参照《标准(试行)》并有专人负责,有使用记录。 |
1.0 |
查阅 资料 实地 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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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心理辅导室内外环境温馨宁静,安全、采光良好、并配有必要的专业设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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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 设施 配备 (11.0) |
1.学校要配备标准的心理测量软件和设备,并对全校学生建立心理档案。 |
3.0 |
查阅 资料 实地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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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满足心理辅导需要的必备设施。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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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3种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类的报刊、杂志。心理咨询室有适量的心理图书和心理学挂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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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 经费 保障 (2.0) |
4.保障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年生均投资不低于10元。 |
2.0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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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教 育 教 学 (55) |
B6 课程 建设 (23) |
C11 课堂 教学(16.0) |
1.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并列入课程表。每班每两周至少1课时。 |
2.0 |
查阅资料 座谈 听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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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稳定的师资、有课表、有教材(校本教材)有年级教学计划、有教案、有课件、有集体备课记录、有教学实录等过程性材料。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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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年级或校级公开课或观摩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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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 教学 效果(3.0) |
1. 学校师生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知晓度达90%以上。 |
1.0 |
问卷 调查 随机 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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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生对心理辅导活动课的整体满意度达75%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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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80%以上的学生拥有心理保健意识,掌握一定的方法,具备一定的心理调节能力。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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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 学科 渗透 (4.0) |
1.学校注重学科渗透,能够在学科教学中反映心理健康教育理念,并在教学目标、过程、方法中有所体现和实施。 |
2. 0 |
查阅 资料 听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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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内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渗透观摩课、公开课、教研活动或提供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优秀案例,供教师学习交流。 |
2.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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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主题 活动 (6) |
C14 班团 队会 (2.0) |
学校至少每学期组织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团会。活动要有计划、总结和过程性材料。 |
2.0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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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 主题 教育 2.0 |
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周)。活动要求形式多样,有计划、方案、总结和过程性材料。 |
2.0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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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 心理 社团 (2.0) |
学校要组建学生心理社团(兴趣小组)。心理社团活动要有计划、有活动过程性材料和总结。 |
2.0 |
查阅 资料 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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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心理 辅导 (12.0) |
C17 心理 辅导 (12.0) |
1.心理辅室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个体心理辅导室值班记录及时、辅导过程记录完整并及时归档;测评报告有分析、对策与辅导效果评价;团体心理辅导要有工作方案、辅导教案、影像资料。 |
10.0 |
查阅 资料 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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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并记录在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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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学期有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包括测评结果、成因分析、应对策略、干预效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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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家校整合 (6.0) |
C18 家长 学校 (4.0) |
1.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家长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活动,有教学计划、教案、教学课件、家长签到簿、活动影像资料等过程材料。 |
4.0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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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 家教 指导 (2.0) |
2.建立恳谈制度。利用家访、家长约谈、电话、网络等渠道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
2.0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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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文化 建设 (8.0) |
C20 文化 建设 (8.0) |
1.学校文化中充分体现心理健康教育元素。 |
4.0 |
查阅 资料 实地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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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学期至少更换1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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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校园广播、电视等校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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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网站有心理健康教育板块,突出本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色和成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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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科学 发展 (10) |
B11 教育 科研(4.0) |
C21 科研 课题 (4.0) |
1.至少参与1项地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并有教科研成果。 |
1.0 |
查阅 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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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校至少有2篇公开发表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论文,或1本公开出版的心理健康教育类书籍。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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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示范 辐射(6.0) |
C22 示范 辐射 (6.0) |
1.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3年以上,在区域内较好示范引领作用。 |
1.0 |
查阅 资料 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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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学年至少承办市(区)级公开展示活动1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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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重教师的心理健康维护,出现心理问题能及时求助并得以解决。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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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师生对校园生活满意度高,全体师生和家长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良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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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特色发展 (10) |
B13 工作 特色 (5) |
C23 特色 发展 (5) 不重复 计分。 |
1.学校被评为县、区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 |
1.0 |
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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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被评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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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被评为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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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被评为国家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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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突出 贡献 (5) |
C24 突出 贡献 (5) 不重复 计分。 |
1、承担市级现场会或在市级心理健康教研、科研活动中成绩突出。 |
1.0 |
依据各级教研和科研部门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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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担省级现场会或在省级心理健康教研、科研活动中成绩突出。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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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担国家级现场会或在国家级心理健康教研、科研活动中成绩突出。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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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备注 |
B15 工作 失误 |
C25 安全 事故 |
1、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个人失误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 |
一票否决 |
依据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 |
备注:
1、依据《吉林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考核评价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本指标体系采用百分制,其中A5部分为加分项,A6为一票否决项。其他工作中如若使用该结果,要求按比例折算后使用。
3、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中,得分达到60分以上的为C类学校,80分以上的为B类学校,90分以上的为A类学校。
4、本指标体系为试行文件,试用期限两年。
http://122.137.242.24:8080/pub/17008jls/uploads/file/20151112/20151112063347_5885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