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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吉林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撤销46名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示

2022/01/12 8.9k 阅读 234 点赞

吉林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关于撤销46名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

公     示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要求,对申请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背景核查,核查中发现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情况的驾驶员,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现对具有上述犯罪记录的46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予以公示,待公示结束,其从业资格证给予撤销。

附件:2021年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撤销人员名单

                         吉林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2年1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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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