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地区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了落实《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11号)要求,为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力度,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我局拟于2023年7月3日起,对吉林地区范围内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范围
吉林地区(含各县、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生产试验仪器设备、试验室管理、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运输过程质量控制、人员配备、数据上传等方面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2年7月3日至7月31日。
四、工作方式
本次检查由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市散装水泥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抽调行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直接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表》(附件)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人员设备及原材料质量控制等方面工作。
本次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开,并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公告。
五、有关要求
1.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对照检查表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市住建局将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表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