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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市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6/24 1.8w 阅读 254 点赞

吉市安委发〔2023〕16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吉林市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6月23日

吉林市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燃气用户主体责任、燃气企业安检责任,紧盯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人民至上、预防为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时间

6月23日至7月10日

三、排查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用气房间

1.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位置正确并正常使用;2.按标准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

4.严禁使用双气源(天然气、液化气、各类燃油、醇基燃料等不得同时用)等。

(二)灶具及连接

1.多台燃气灶具应采用钢管敷设主管道,主管道与灶具应当使用双头螺纹连接的不锈钢波纹管连接;

2.不锈钢波纹管、长寿命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且中间不得接口,不得开设三通分流及穿墙;

3.灶具应具备熄火保护功能;

4.不得使用可调压式减压阀等。

(三)气瓶

1.气瓶在使用有效期内,不得使用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气瓶;

2.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的,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3.必须采用单瓶形式与燃具连接,且水平净距不小于0.5米;

4.用餐场所严禁放置气瓶等。

(四)燃气管道

燃气管道未被违规占压、未穿越密闭空间、不得悬挂重物或作为负重支架等。

其中: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灶具无熄火保护功能、使用双气源为重大事故隐患。

四、责任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要组织开展“敲门行动”,进一步发挥网格管理作用,设立兼职燃气巡查员,采取“网格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方式逐一入户进行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市文广旅局:负责组织文化娱乐、旅游等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机关食堂等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市住建局:负责排查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的入户安检、应急预案、安全宣传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督促燃气企业落实燃气用户的安检责任,并对入户安检情况进行抽查抽验。6月27日前组织燃气专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入户隐患排查培训。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排查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气瓶等违法气瓶充装行为。加强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连接软管等的监督检查。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违规占压燃气管线、威胁燃气设施安全的建(构)筑物进行核查,依法消除占压燃气管线的安全隐患。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及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使用燃气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其他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三)燃气企业

落实燃气用户入户安检责任,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用气情况,并指导用户整改。加强安全宣传,指导燃气用户使用合格灶具、不锈钢波纹管或长寿命软管、不可调压减压阀、科学安装和使用燃气报警器以及合理处置突发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燃气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要将“排查不出隐患、不能及时整改隐患”作为重大隐患进行整治,切实增强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燃气企业要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排查方案,要对燃气用户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的隐患排查,特别对餐饮、学校、医院、养老院、农贸市场、“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细致排查,压紧压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跨前一步、主动担当、履职到位,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餐饮、学校、医院、养老院、食堂、“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安全使用燃气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对照方案中“排查的主要内容及标准”彻底整改隐患,对自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停业整改,彻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隐患整治。各县(市)区、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工作法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建立谁检查、谁督导、谁负责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闭环管理,按期复查,逐一销号。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确保责任链条严密,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对经督促、督办仍拒不整改的,将名单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并抄送供气企业,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并由供气企业采取清除危险源等紧急避险措施。

各燃气企业要通过入户安检、专项行动等方式全面排查用户安全用气的风险点与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做到人员、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五落实”,彻底整改,闭环销号管理。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清除危险源等紧急避险措施,并指导、督促用户整改。

(四)持续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燃气企业、用气单位要组织对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厨师、配菜员、店员等燃气具体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培训、教育、演练,将发现燃气泄漏后第一时间的具体做法、步骤、措施等燃气安全知识通过小视频、张贴图片、现场演练等形式反复进行宣传指导,教育和引导燃气具体操作等人员懂常识、知敬畏,科学规范使用燃气,杜绝事故发生。

(五)建立调度机制。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实行日调度机制,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各行管部门于6月24日11时前将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安排(包括排查范围、排查安排并逐街逐户落实责任人等)报市住建局,自6月24日起每日11时前向市住建局报送隐患清单台账(排查人、排查户数、隐患情况、整改责任人、整改情况、复核人等)。由市住建局汇总后于每日15时前报市安委会。

市住建局联系人:张乐,联系电话:0432-69985053,邮箱:jlszjjrqc@163.com。

附件:燃气安全隐患清单台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