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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高新区一汽老厂区01地块区域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2026/01/06 5.5k 阅读 450 点赞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一汽老厂区01地块区域项目进行房屋征收,征收范围为:东至南山街、供电公司,南至规划厦门街,西至兴隆街、一汽职工住宅楼,北至恒山路。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行为相关的各类手续: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依法鉴定为危房的排危情况除外);

2.房屋析产、分割;

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以及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续期;

4.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房屋的续建;

5.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6.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7.在暂停期限内办理上述手续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不作为补偿依据。

暂停期限一年。暂停期限届满或者我区在暂停期间书面通知取消的,可以恢复办理。

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原《吉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高新区一汽老厂区01地块区域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2026年1月5日印发)即行废止。

特此通知。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16

抄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市公安局丰满区分局户政管理大队、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